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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09    来源:本站   浏览:
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在2010年底前必须完成,否则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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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起,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在2010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做好危险化学品普查工作,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在2009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2010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并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  

 ——在2009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  

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部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工艺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管理不到位;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标准不健全,监管力量薄弱,危险化学品事故总量大,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旨